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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贼的源头和历史,还有那泛黄的信条!

  独白:

  与阴影为伴,精于逃离的艾泽拉斯的盗贼们最擅长在幕后行动。按照他们的意愿改变事件,具备最大的优势才出击:这是盗贼们最拿手的。凭借老到的计谋,过人的本领,以及优秀的欺骗和隐藏能力,盗贼们在从事偷窃,谋杀,间谍和暗杀方面的工作时游刃有余。

  盗贼是个很吸引人也很有趣的职业。你操作的有效性取决于你学习掌握盗贼职业的程度。这包括了很多东西,但你有了足够的知识和经验就会掌握。

  一段现在看来很……怎么说呢?在大多数人看来很脑残,相当脑残的一句话,确实这是刚刚进入艾泽拉斯的老贼们对这个职业的唯一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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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FIRST,我们是在刀尖上玩命的人!

  生活对浪人来说不是那么轻松,因为他们的职业总是周旋于地方法律规范之间,并且有时要隐姓埋名避开旁人。于是,那些能够生存下来的就可以获得成功,变成了盗贼,此行中的专家和大师。成就不仅为他们带来了财富,而且最终带来地位。真正的盗贼不再靠偷窃的财宝为生——他们与有钱的赞助人签定偷盗契约,并按劳获得高额报酬。

  盗贼们依靠他们能够避开最警惕的守卫的耳目的本领,以及攀缘家和开锁匠的熟练技巧来维护他们的声誉(以及他们的生命)。不过,一旦这些技巧失败了,盗贼在战斗中也会是可怕的对手。他们经常研究毒药的用法,也常常学习格斗技巧以来迅速打击敌人。如果必要,他们也是战斗中的防御专家,通过躲避和速度避开伤害。

  许多盗贼愿意住在城市,不断从事挑战地方权威的职业(有时是受人所托)。商人公会或贵族家庭经常雇佣盗贼来破坏对手的工作,或通过偷走对手最珍贵的财产来羞辱他们。盗贼们必须小心谨慎地保持自己中立的位置,而且盗贼中的专家经常被他们最近攻击的牺牲者雇佣,来向上一个雇主复仇。虽然这个位置是非常有利可图的,但许多盗贼厌倦了地方政治的错综复杂,他们或者加入公会去保护他们的利益,或者彻底离开城市去追求流浪和冒险的生活。每个盗贼都有避开大自然的伤害,潜行和在战斗中牵制对手的能力,这使他们成为任何冒险队伍中宝贵的一分子

  这就是严格意义上说的盗贼。

  so,我们不是小偷,他们是卑微的懦夫。

  我们不是强盗,他们只是一群粗鲁的动物。

  我们不是刺客,我们舔血,但不嗜血。

  我们不是间谍,我们有自己的尊严!

  我们不是忍者,我们不是当权者的杀戮机器,不要拿忍者的信条来左右我们。

  BECAUSE,

  WEARERogues!

  我们只为自己而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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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SECOND ! THE HISTORY OF THE ROGUES!

  一、中国的盗贼

  【天下古贼--中国历史上"贼"之片断】

  冯小刚的《天下无贼》里,黎叔说他最看不起打劫的,“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”。为何?因为黎叔是“偷儿”,而“偷”里面可是大有文章的。不管黎叔有没有读过书,读了多少书,这话实在都很有学问。“贼”这种职业何时登上历史舞台,可谓去古已久,缈不可考。但历史一旦记载,就有大手笔。

  《史记》中记载了鸡鸣狗盗的故事。战国时齐国的孟尝君门下有一能人,骗过军队驻守的“海关”成功“偷渡”了孟尝君。

  【鸡鸣狗盗】

  《史记·孟尝君列传》记录了这么一件事:战国时代齐国的孟尝君,是四大公子之一,养食客三千多人,其中颇多能人异士,为他排忧解难。当时秦昭王一向很仰慕孟尝君的才能,就派人请他到秦国作客。

  初次见面孟尝君就给秦王送上一件名贵的纯白狐裘,作为见面礼。秦王对于孟尝君的才华也非常敬佩,因此就想拜他为相。但这引起了秦国大臣的嫉妒,于是有许多大臣就向秦王进谗言,最后孟尝君终于被软禁起来了,秦王什至打算杀掉孟尝君。孟尝君遭到软禁后,就派人去求秦王的宠妾燕妃帮忙。但是燕妃却说:“如果孟尝君送我一件和皇上一样的白狐裘,我就替他想办法。”孟尝君听了燕妃的话,不禁暗暗叫苦:“白狐裘就这么一件,现在要到哪里再去找一件白狐裘呢?”就在这时候,有一位食客自告奋勇地对孟尝君说:“我有办法,明天以前我一定可以弄回一件白狐裘来。”

  这天晚上,这位食客偷偷进入王宫,学着狗叫把卫士引开,顺利地偷回当初献给秦王的那件白狐裘。孟尝君利用白狐裘收买了燕妃,燕妃果然替孟尝君说了不少好话,过了没多久,秦王就释放了孟尝君。孟尝君害怕秦王反悔,因此一被释放就马上乔装扮,趁着月黑风高的夜晚,来到了边界——函谷关。只要通过了这道关口,秦王就难以奈何他了。可适值深夜,城门紧闭。孟尝君一行人焦虑万分,城门必须等到鸡鸣才会开放,但是秦王也该派兵追来了。就在这时候,忽然有位食客拉开嗓子,学着鸡鸣“喔—喔喔”,一时之间,全城的鸡都跟着一起鸣叫。守城门的将兵一听到这么多公鸡在叫,以为天亮了,于是就按照规定把城门打开。孟尝君一行人就这样平安通过了函谷门,离开秦国,回到了齐国去。

  这就是鸡鸣狗盗的故事。想想就觉得神奇,能够骗过卫士到王宫盗宝,骗过军队驻守的“海关”而成功偷渡孟尝君这么大的人物,这样的“贼”,那才真的是有勇有谋,才是“真”“贼”。“技术含量”自不待言。

  “盗”字,《说文解字》曰:“私利物也。”王筠《句读》:“私有所利于他人之物也。”可见,盗的本义是暗中窃取他人财物,表示一种偷窃行为。后盗由表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,引申为指称实施这种行为的人,即今之所谓的小偷之类

  【为“贼”“正名”】

  鸡鸣狗盗之辈自然是“贼”,但细心的人也会看到我这里说“贼”加了引号。因为我们今天说的“贼”,往往指的就是半夜弄只鸡偷个鸭的,宰了下酒或者卖了换酒之人;抑或是大街上、公交车内趁人不防手插入人家兜里拿钱的主儿;可能也有艺高胆大之人,做一做梁上君子。不管这些人最终“涉案金额”有多大,但人家终究是没动刀子,没逼没抢,不像那些半夜里横在半路上要钱,甚至闯入他人住宅,不给钱就要命的人。

  说白了,前者是小偷,后者是强盗。而偷在古代叫做“偷”、“窃”或者“盗”,不动武,不伤人;而强盗的行为则是“劫”、“略”、“抢”、“强”,不仅动武伤人,甚至还要命,小者三五成伙打家劫舍,大者呼啸山林攻城略地。所以,一般而言,后者才是古人口里的“贼”。总之吧,古今盗贼称谓差别极大,我们有必要为黎叔他们这些人“正名”,他们是“盗”是“偷儿”,但不是“贼。”记得甄岳刚先生做过这方面的工作,撰文对古之盗贼两者进行了区分。

  一般而言,古之“盗”多为窃盗之人;古之“贼”,皆谓强盗。中国古代,用“贼”来称呼强盗是经常的和大量的;“盗”则不同,虽然有时它能够同时指称小偷与强盗两种人,但主要是指后者。古之“盗贼”只是偶尔才会指称盗与贼两种人;今之盗贼则往往既指称小偷,也指称盗贼。古今区别,非常之大。

  举个例子,大家都知道梁山好汉“鼓上蚤”时迁,其实,不管他再高的武艺,在到梁山落草为寇之前,只能算作个“偷儿”;上了梁山打家劫舍,那才真正成为“贼”呢。当然,“盗”也可以向“贼”转化,这有两个层次,一方面就如前述的时迁;另一方面,则是在盗窃过程中,如果被物主发现,因而对之使用了威胁或者暴力行为,那么,行为的性质就由“盗窃”转化为“抢劫”了。即使是在今天,后者处刑也要远远重于前者。

  狗狗想说的,中国历史的贼真是贼,但是贼要加引号,并不能算做真正的贼。有智无勇,做贼也是被逼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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