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 月 8 日,刘晓庆在微博发表声明称:“前期,有针对本人及相关企业的涉税违法事项举报。经税务部门核查,未发现举报所反映的涉税问题。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。本人将继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依法诚信纳税。”
这事儿一出来,网友们议论纷纷,有网友就说:“如果查明偷税,可追究偷税法律责任,如查明未偷税,则应追究诬告责任!总有一方应负责!”
其实早在今年 4 月,就有个叫王某的人实名举报刘晓庆,说她可能偷税漏税,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很快就受理了,还开始调查。这个举报人王先生说,刘晓庆用自己名下的小微企业上海弈熙文化传媒中心,打着 “形象代言费” 的名义,把 330 万元的借款变成了个人收入,还开了税率 6% 的增值税发票,这么做是为了少交不少个人所得税,要知道个人所得税最高能到 27% 以上呢。另外,这家企业还被说没有实际的办公地方,也没有员工,更没给员工交社保,有虚开发票逃税的可能。
面对此次举报,5 月 15 日,刘晓庆便发布声明回应:“本人与举报人王某并不认识,也从无交集。王某举报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,纯属恶意举报。” 此后,举报人王某又发文称刘晓庆涉偷漏税金额不止 330 万,还宣称后续要进行执行异议之诉。而针对这种情况,也有网友提出疑问:“为达目的不实举报是不是也应该处罚?”
回想刘晓庆以前的事,2002 年,她就因为公司偷税漏税上千万元,被关了 422 天。当时,她的妹夫靖军作为公司的法人被判了刑,而刘晓庆本人因为证据不够没被起诉。后来,她通过卖掉资产补缴了税款,才又重新出现在大家面前。不过,这次举报里还提到,刘晓庆在上海有过好几次补税、被罚款的记录,被说有 “多次违法” 的情况。对此,有网友觉得:“毕竟此前犯过错误,咋可能重蹈覆辙。”
最近这些年,刘晓庆还是经常出现在大家的视线里。她积极参与短剧的拍摄,她的第二部短剧《天降福星》和《萌宝助攻》里的 “萌宝” 有合作联动。据了解,这是刘晓庆第一次尝试古装穿越题材的短剧。说到为啥出演这部短剧,刘晓庆说因为投资这部剧的是自己的好朋友,连剧本都没看就决定参演了。她还说,在短剧中体验到了很完美的感情,虽然拍短剧台词很多、拍摄任务也重,但如果有好的剧本,还是会考虑继续参演的。
此次税务部门核查结果公布,为这场风波暂时画上了句号。但作为公众人物,刘晓庆的一举一动始终备受关注,未来她在演艺事业以及商业活动中的发展,依旧是大众热议的焦点。网友们围绕事件各抒己见,既关注是否存在偷税行为,也在意不实举报是否应受处罚。而刘晓庆作为有过相关不良记录的公众人物,其税务问题更易引发热议。如今风波暂歇,但这也提醒着公众人物更要严格约束自身行为,遵守法律法规。